□ 刘奕昕 张文静 赵新政
清一色女仲裁员,以女性独有的细腻温情,专门审理女性劳动权益争议案件——这就是2016年9月北京市东城仲裁院成立的由5名女仲裁员组成的“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
关爱女性,成立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
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8月底,东城区仲裁院本年度共立案2806件,申请人为女职工的1273件,占案件总量的45.37%。分析发现,因违反法律法规对女性群体的特别保护规定而引发的权益类案件占有相当比重,例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
“现在很多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将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内容纳入条款中。而有些女职工对自己哪些劳动权利、哪些特殊利益应得到保护根本就不知道。”东城区仲裁院副院长司琳表示。
为此,东城区仲裁院从“关爱女性,快速维权”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女仲裁员和女书记员所占比例较高,便于和女职工沟通交流的优势,于2016年9月成立了全市首个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
“我们成立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就是希望充分发挥女仲裁员温柔、心细、亲和力强的优势,在仲裁工作中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用耐心、细心、诚心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谈及组建“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的初衷,东城区仲裁院院长杨学旺如是说。
据仲裁院副院长司琳介绍,“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着眼女职工群体的特点和特殊性,专门审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同时,也负责审理女职工因要求支付生育津贴或者要求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引发的劳动争议,以及因违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其他特殊劳动保护引发的劳动争议。
开通绿色通道 方便快速立案
近日,笔者在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看到,偌大的接待大厅里里外外都是人,有咨询的,有立案的,有单独前来的,也有结伴诉讼的。前来开庭的杨女士告诉笔者,由于自己是在孕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她走的是这里专为“三期”女工开通的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
开通绿色通道后,凡是符合案件受理条件的,在接收立案材料当天,即完成立案审批工作。审批当日将案件直接转至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由该庭指派仲裁员和安排开庭时间。“我们9月5日立案,过了国庆节,10月13日就开庭了,没想到会这么快!”杨女士说。
据了解,这是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审理的第一案。从双方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之日起到结案全程,适用快审快结程序,确保女职工“三期”常规案件30天内结案,比走普通程序至少节省一半时间。
“如果遇到三五个女工一起来集体诉讼,还可以给予更优先安排。”杨学旺院长表示,开辟“三期”女工维权绿色通道,目的是快审快结、息诉止争,一旦遇到单位连续发生三四起共性案件且有再次发生的趋势,仲裁院将会同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机构约谈该企业,指明其违法事实,逾期不改将由劳动监察大队等进行查处。
杨学旺表示,当前,他们还在绿色通道基础上增设了法律援助项目,聘请律师免费为女工打官司,改变其打官司带来的收益还不够开支的现象。
设置专人专庭 充分调动资源实现目标
按照正常流程,每个申请劳动仲裁的人从立案到开庭再到作出裁决,保守地说,也要等候两三个月的时间。可是,如果是一个怀孕女工,此时被单位辞退,停缴社保,其生育后很可能就拿不到生育津贴等待遇了。这不仅对其心理是个打击,对其生活质量、工资收入等也是一个重创。
考虑到女职工群体的特殊因素,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从“关爱女性,快速维权”的角度出发,不仅安排了专人,还设置了专庭。其特点是只要有案件、只要仲裁员有时间,即可安排开庭审理案件。这种安排,可克服多个仲裁庭大轮排、三四十天排不上的不足,在当事人主动放弃答辩期、举证期的时候能提前开就提前开,较一般程序快了起码一倍。
据悉,为了更好地实现设立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的目标,东城区仲裁院还充分调动院内资源,在软硬件配置、人员配备、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周密的安排。庭内5名仲裁员均为女性,以便于更好地与女职工进行沟通交流;配备专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庭审经验丰富的老仲裁员,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庭内定期开展疑难案例研讨,特别是深入研究女职工权益争议的类型、规律,撰写典型案例分析;要求每位仲裁员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正确引导企业遵守女职工特别保护相关规定,建议有条件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
随着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工作的逐步开展,在下一步工作中,东城区仲裁院将在做好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充分联动其他庭室,确保女职工各项权益不受侵害。
“女职工作为一名劳动者,她应拥有劳动者的一般权利,也应享有作为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全社会要共同担责,共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杨学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