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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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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成都首创失职父母强制亲职教育 女职工“三期”常规案件30天内结案 为妇女参与构建和平行动提供更大支持 全球八成女政治人物遭受男议员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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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和性侵案件优先实施

成都首创失职父母强制亲职教育

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于2015年开始联合成都云公益发展促进会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强制亲职教育,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了亲职教育。

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未检干警书面送达“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告诫书”并口头训诫,对一名缺席强制亲职教育的家长进行告诫仪式。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记者 任然

近日,新疆阿克苏的徐先生与其妻子在微信群中接受了一次特殊的教育。这个微信群除了徐先生夫妻外,还有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及专家。

据悉,徐先生女儿丹丹是一名未成年人,今年5月,丹丹到成都探访朋友小王。在共同居住期间,丹丹盗走了小王的银行卡并取走存款1.5万元。锦江区检察院的干警在办案中发现,父母对丹丹缺乏正确的教育沟通方式是导致她触犯刑法的原因之一,决定对丹丹父母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考虑到徐先生夫妻远在新疆阿克苏,决定以微信群为载体,以“微课堂”的形式进行授课。

据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了解,今年3月以来,四川省成都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启了强制亲职教育未成年人帮扶新模式,并在4家基层院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7月,成都市检察院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模式。

国内首创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模式

“从成都市司法实践来看,家长等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成都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毛科对记者表示。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成都市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中,来自单亲家庭、继亲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占41.6%,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的占47.6%,放任、溺爱、打骂体罚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占78.8%。

“对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进行强制教育势在必行。”毛科介绍,强制亲职教育是成都市检察院探索的检察职能的一种拓展与延伸,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司法机关为主体,强制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接受亲职教育。

“目前在国内将强制亲职教育付诸实施的,成都是第一个。因为是第一个,没有成熟模式可以借鉴,所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毛科告诉记者,该想法早在去年底就提出,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先行先试、边试点边总结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后,在今年3月开始试点。

今年7月,在试点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成都市检察院召开了“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推进会”,就强制亲职教育的对象范围、课程设置、实施程序以及教养失职父母拒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处置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国内首创的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模式。

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菜单式”课程

记者了解到,成都检察院将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对象范围确定为“因教养失职导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遭受犯罪侵害的涉法未成年人父母”。

而作为试点院之一,崇州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曾对媒体介绍,在办案中,他们更进一步将监护人有明显失职情况和家庭结构不全的筛选出来,最终确定对有条件参加的家庭也进行强制亲职教育。“附条件不起诉等犯罪情节轻微的案子和性侵案件是我们优先考虑的。因为家庭教育是否达标本身就是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考察期的重要指标,这将影响其最后的结果。而对性侵等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家长更是不能缺席。”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已对34名涉罪未成年人、14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了强制亲职教育课程。

在课程设置上,“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推进会”会同专业组织共同制定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菜单式”《强制亲职教育课程表》,供检察机关与教养失职父母根据涉法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共同选择确定。

作为强制亲情教育的对象,徐先生夫妻俩接受的“微课堂”教育,正是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根据其优势资源,采取与公益组织合作,利用互联网平台技术开展未检工作的初步尝试。

据锦江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乔乔介绍,在对徐先生夫妻进行“微课堂”强制亲职教育过程中,授课专家通过与夫妻俩沟通后,找准了其孩子丹丹身上存在的问题,双方通过微信语音和文字就“如何有效沟通”“如何从孩子行为表象找到内在动机”以及“重视个体价值取向”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徐先生夫妻完全认同并接纳了专家的观点和理念,反复表达希望得到更多类似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指点和帮助。

“强制亲职教育的实施,涵盖了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内容,涉及公、检、法等政法各家以及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毛科介绍,试点基层院彭州市院已牵头与彭州市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15家单位完成了《彭州市推进强制亲职教育工作操作规程》的会签工作,成都市检察院此后还将积极与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以及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协同机制。

实践表明,“强制亲职教育无论是对涉案未成年人还是失职家长都起到了积极效果,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未成年人家长普遍反映‘这些教育对自己很有帮助’。其中一个较突出的例子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离异父母参加强制亲职教育后选择复合,该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后也顺利考上大学。”毛科告诉记者。

无故缺席将被予以告诫或处罚

在保证实施上,“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推进会”还规范了强制亲职教育实施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在依职权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程序后,要依法向涉法未成年人家长制发《接受强制亲职教育通知书》,如果第一次无故不配合,则通过书面送达告诫书的方式对缺席家长进行告诫,告诫无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建议对其予以训诫、警告、拘留等行政处罚。

13岁的性侵案被害人小婷的母亲张女士就曾经收到过《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告诫书》。据崇州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介绍,因为张女士对小婷疏于监护,成为崇州市检察院与新都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的第一期成员,接受的亲职教育分5期,每期大概2个小时。

在检察官最初通知张女士参加亲职教育时,其有所排斥,便不太配合。参加了第一次课堂活动后,张女士又无故缺席了第二次。于是崇州市检察院决定向其发出告诫书,并委托新都区检察院对其进行告诫,张女士收到《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告诫书》后,表示“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和参与”,并在告诫书上按了手印。

据悉,如果张女士累计两次无故缺席强制亲职教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9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目前还没有出现累计两次无故缺席强制亲职教育,需要对监护人进行一定处罚的案例。对于亲职教育,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都已进行多年,我们不同的是让公权力介入,并且是‘强制’。” 毛科对记者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出现“不买账”现象,但随着该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开,一定会出现,希望“能联合更多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增强其强制性”。

(文中案例中的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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