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9月28日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要求,要着重围绕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实现执行全程信息化、实行执行举措高效化、实行执行队伍职业化的“四化”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江必新指出,为落实这一重大决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工作纲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确定为“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江必新指出,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治理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完善执行司法解释体系和整章建制,将执行权纳入规范化轨道。要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将反消极执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全面整治乱执行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抓紧制定规范性意见,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要实行财产处置网络化,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要健全执行司法解释体系,建立执行行为规范体系,切实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健全执行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