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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4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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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审核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日前,由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制定的《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已正式通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公告,已于9月15日开始在全区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弥补了内蒙古家政服务行业规范标准的空白,对自治区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莎娜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近年来,家政服务业已成为我国经济新动能。内蒙古家政服务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于2014年底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历经起草、修订、审核、公示、审定、批准、备案等规定程序,圆满完成《家政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并正式在全区公布实施。该标准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做出了规范,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提出了具体细化的要求,符合当前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将重点做好《家政服务规范》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好标准的实施,将《家政服务规范》标准落在实处,促进全区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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