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8月31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上升为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9月1日《新京报》)
北京市出台的老龄事业规划很多,亮点很多。而笔者最感兴趣的就是这个“孝老假”,它同时细化了一个具体内容,即在老人生日的时候可以请假回家。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时候,人们将父母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大户人家每天需要两次向父母请安。尤其清朝,将孝敬老人看得很重要。比如家中老人去世之后,官员需要“丁忧”,即休上好几年假,无论朝堂之上有多繁忙,都不会让“丁忧”的官员回来。当然,这样的孝老很极端,不值得推崇。但是,能够陪陪老人,也是应该做到的事情。
遗憾的是,人们越来越忙碌了,甚至没有时间回家看看父母,看看子女。由此也上演了一幕幕悲剧:有的老人孤单生活,在家中去世一年多都无人发现;有的老人辞世多时,子女却一无所知。尽管这样的事件很极端,这样的子女也只是个例,不过,仍值得思索和追问。难道这些人真的没有时间看看老人?是挣钱重要还是父母重要?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能回家看望父母,实属无奈,一方面是因为假期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时间被无情地占用了。在追求效益至上的经济社会,无序的加班加点被赋予了“努力拼搏”的光环。即使是到了法定假日,有些地方依然鼓励职工加班。例如2016年春节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推广了“挽留职工”的办法。对于不回家过年的职工,给予免费畅游当地景区的照顾,颁发优秀职工称号,带上大红花表扬,号召大家学习。在这种经济补偿和精神鼓励之下,很难有人能够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为弘扬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让我们看到了积极作为。尽管只是一个尝试,还是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但是,“孝老假”还需要细化,比如能否有更明确的时间概念,比如一年可以休几天?能否带薪?对于孝敬老人的职工是不是能够多些资金支持,比如报销来回车票?
而且,北京市的“孝老假”虽然是官方出台的,却也仅仅停留在了倡导的层面,是不是能够更有威力,将其法制化、制度化,就像“常回家看看”的法律那样有强硬的力度?这都是需要决策者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