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9月2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知多少 养老院没有过错,老人受伤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反家庭暴力法 交通事故APP定责,省时省力还能赔 用人单位违法调岗 员工如何应对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养老院没有过错,老人受伤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经过考察,今年4月,我将行动不便的母亲杨淑芳安置在张某开办的民办养老院。我专门向张某介绍了母亲的情况及我的要求:首先是保证我母亲的人身安全,例如,不能让她接触危险的物品,所居住的房间一定要防滑,等等。经过协商,养老院每月多收400元钱,在协议中增加了一个条款:“甲方(养老院)保证杨淑芳的人身安全。”

养老院将我母亲安排与69岁的齐阿姨一个房间,由齐阿姨负责烧开水、打扫房间卫生,协助养老院照顾我母亲的日常起居生活,养老院则每月减少齐阿姨200元的养老费用。

6月20日,齐阿姨的儿子来看望齐阿姨,齐阿姨在出门送儿子过程中,我母亲自己上厕所摔倒受伤,送医院诊断为右尺骨近端骨折,花医疗费共计1.8万余元。

当我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用时,张某却说养老院没有任何过错,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养老院是否应当承担我母亲摔倒受伤的赔偿责任?

读者 邢中华

邢中华读者:

养老院应当对你母亲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你们订立的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养老院)保证杨淑芳的人身安全”的条款。

你在送母亲去养老院时曾经和养老院订立了合同,且特别约定“甲方(养老院)保证杨淑芳的人身安全”的条款。这就明确了保证你母亲杨淑芳在养老院的人身安全是养老院的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义务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而无论是不是由于过错构成的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违约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仅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而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

福建国富(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玉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