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设,掌握我国耕地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意见及政策措施,助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办法》提出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制度。
一是耕地质量调查制度。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等3类调查。
二是耕地质量监测制度。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主体,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耕地质量监测站(点)为补充,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情况开展动态监测。
三是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等6类。
四是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和省级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定期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针对如何将《办法》落到实处的问题,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表示,将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农业部将指导各级农业部门,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设施条件,开展技术培训,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体系。
二是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农业部将优先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项目区布设一定数量的耕地质量监测点。同时,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以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三是制定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规程。将按照《办法》的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等系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系统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标准体系,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将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监测及有关耕地质量建设项目形成的海量数据,统一纳入到耕地质量数据库,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和分析,实现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数字化运行和和图件化展示,为领导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支撑。 (杨一帆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