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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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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社会力量纳入家事审判

助“清官断家务事”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发布,为解决传统家事审判方式单一、手段有限等现实难题,二中院与北京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引入社会力量,在今后的家事审判中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以及“百姓评理团”等专业人员的优势,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部分家事案件审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左峰介绍,今后,法院在审理涉家事案件之前,由心理咨询师对可能存在闹访风险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案件审理中,对事实争议较大等案件引进“百姓评理团”,即选取出7名至9名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参与庭审旁听,并对争议事实发表意见,作为法官判案参考。

近年来,北京全市法院系统家事案件数量保持在每年4万件左右,在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在此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较强,容易引发极端事件。因此,司法实践对家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房山区人民法院均设有专门的家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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