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金山7月7日介绍,2012年至今,北京二中院共审理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61件,其中,网络侵权的案件达到53件,占87%。
王金山介绍,这61件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件,均为二审案件,约占肖像权纠纷案件的40%,涉及明星20余人,涉案医疗美容机构30余家。此类案件具有网络侵权呈高发态势、侵权美容机构及被侵权的明星相对集中,证据认定难度大、诉讼往往由明星一方提起并获较高支持率等特点。
“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利用网络下载明星照片的便利条件,在自己控制或者租用的网站页面上,未经明星许可擅自将明星肖像与自己的医疗美容推介服务共同展示,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王金山说:“在现实中,社会公众对于保护肖像权在内的人格权意识还较为淡薄,人们对于人格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