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子
最近,关于我们的野生动物朋友的新闻不少——
美国辛辛那提公园里的一只猩猩被射杀了,公众愤怒。我是这样理解的:是家长监护不力,让小孩落入了猩猩池内。该受指责的是家长,结果却让猩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新闻报道里的视频看得很清楚,开始,猩猩和4岁的小孩相安无事,彼此都对新状况的出现感到好奇;后来,猩猩开始拉拽着小孩玩,有点狂野,池里有水。但猩猩并不一定就是要伤害小孩,它只是和他玩,就像和自己森林里的孩子,而它们玩耍的方式在人类看来有点狂野。于是,人类慌张了,小孩的家人紧急报警,出警的人毫不犹豫地射杀了猩猩,在“人类优先”的原则下。
“人类优先”没错,可是,为什么不能兼顾考虑到猩猩呢?堂堂一个动物园难道就没有麻醉枪或是其他的应急处置工具吗?在看非洲野外生物保护的纪录片里,常看到巨型猛兽被麻醉枪射倒,昏迷过去,然后被实施救助或是其他行动,醒来后,就像人被催眠睡了一觉,毫发无损。这可怜的猩猩被人类从遥远家乡的辽阔森林里掳到了这个动物园的一个池子里禁闭着供人观瞻,失去了自由,最后还失去了生命。即使不说人类是否有剥夺其他动物自由的权利,就算是按照契约理论,猩猩只是呆在自己的家中——猩猩池里,人类误入了,最后丧命的却是猩猩——这真是没有道理,难怪公众怒了。
好在还有正能量的例子:金发美女与黑猩猩相伴40年。画面非常美好:人与猩猩心心相印,有点共度人生的感觉。时光是最强大的力量,不管是谁,是人还是物,是人类还是动物或是事物,只要能有几十年的共同时光,多多少少都不免有点感天动地的魔力在的。人生苦短,一生能有几个40年,而猩猩的寿命则更短了。
还有一则新闻是,日本一7岁男孩在出游时,因不听管教,老向行人和汽车扔石子,被父母停车放置在路边以示惩罚。当他们开出500米后再回头来接孩子时,孩子却不见了。当地出动警力大面积搜寻都不见男孩的踪影。据说,这片森林有熊出没。很悲剧的一个结局,虽然很佩服这对父母对孩子管教之严,但代价却是巨大的,他们将后悔莫及。不过,我也在想:难道那里熊那么多吗?如果不是纯粹的小概率事件,那就是那只做案的熊太有心计了:一直尾随着这家人,待父母一离开,就拔腿袭击了孩子。你想,500米的车程来回能有几分钟的时间,却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好在第二天的新闻又播报这条消息了,以为是重播,没想到是昨日新闻的继续:3天后,男孩在森林的一个小屋里找到了,他走了有5公里远。他没有被熊吃掉,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男孩的父亲还对着电视镜头做了沉痛公开道歉。看过这一新闻,又听人说起了一则过去时的“熊出没”新闻:东北一农妇在自家地里遭遇熊来袭。熊朝她猛扇耳光,有点自救知识的她躺倒在地装死,熊以为她死了,扬长而去。熊不吃死食,而那会儿可能它也不饿,动物专家如是说。农妇的命是保住了,但伤情不轻,尤其是脸上。谁来补偿她的“遇袭”呢?应该是当地政府吧。
保护自然野生生态,而熊是这生态中的重要一环。但熊不知道这些,它们依旧生活在古老基因的思维定式中,见人就打,把人当成敌人。我们没法改变它们的思维,只能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多给它们一些保留地,少去侵入它们的领地,以便少与它们狭路相逢,“咱打不嬴但咱躲得开”,虽然,作为一个整体,咱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打赢它们。但赢了并不就是胜利,反而是失败。因为当地球这个星球上只剩下了人这一个物种时,那可能也就是人类的末日,即使还能靠高科技活着,那也会因无聊而寂灭。
熊还可以避一避,大象却是已经走进人群,与群众“打成一片”了:云南西双版纳不时有大象进村,甚至是上主路损坏汽车的新闻。一般来说,大象是温和的动物,大而不欺小,不会袭击人,掀翻汽车也只是它们的游戏而已,它们不知道那是人类的财物,只当其是自然界的公共物品,如石块、树木等等而已,所以,无所顾忌地与之玩耍嬉戏。大象视汽车如“粪土”,令公众财物受损,固然令人忧心、可惜,却也让人感到动物赤子之心的可贵——这也是它们带给我们的不可言说的财富,也是我们要保护它们、让它们在地球上长存的原因。当然,受损的车主应该得到动物损害赔偿,因为他们是在给我们大家交动物保护费,费用应该来自广大的纳税人,而不是由单个受损人买单。
鉴于最近增多的野生动物伤人事件,有媒体发出了“野生动物开始‘欺负人’了,我们怎么办”的质询。怎么办?只能我们让着它们呗,谁让我们以前把它们欺负得太厉害了,以致有的物种都快灭绝了。既然人是万物之灵,就对万物富有更大责任,不是常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谁让咱现在能力这么大呢。人与动物友谊的小船可不能说翻就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