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然相信,人们恐惧的不是被马赛克保护起来的孩童,歧视来自于对“艾滋病”这三个字的无知。
歧视是一种病,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甚至是摧毁性的。维护“莎莎”们的生存与发展权益,必须让法律规定长出牙齿,驱散阴暗和恐慌。
□ 佟吉清
一个11岁的女孩,本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举手投足间满满都是可爱,但出于对她的隐私保护,《新京报》刊登的“没有人和我玩——艾滋女童的孤独星球”组照,莎莎(化名)的面部被巧妙地遮挡。小小年纪却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的背后,是个让人心痛的故事,在忍受身体疾患的同时,何处安放“莎莎”们的未来亦令人担忧。
歧视是一种病,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甚至是摧毁性的,在她还懵懵懂懂,根本搞不清楚艾滋病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就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两年前,因母婴传染,湖南宁乡县女孩莎莎被确诊为艾滋病。在父母双双去世后,她和爷爷、奶奶、姐姐相依为命。莎莎得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她两次失学、被村民孤立、失去朋友,生活范围日渐逼仄,一个农家小院、一片竹林、一辆单车、一根跳绳、一群鸡鸭成了这个“艾滋女孩”的全部世界。而这一切,都源于对艾滋病的无知所导致的恐慌,学生家长不断地去学校“闹事”,并以转学施压让她离开,曾经有说有笑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也对她越来越冷漠。好在,莎莎遇到了充满同情心的校长尹鹏波,每周抽出半天时间专门为她送课上门,让这个“特殊的孩子”以特殊的方式接受教育,这确实是“不幸中的万幸”。
被歧视而无法正常上学,失去同龄孩子所拥有的很多快乐和一些基本权利,莎莎的遭遇绝非孤例。此前,我们还通过媒体认识了广西艾滋致孤儿童阿龙,奶奶送他去学校读一年级,有家长得知后,向学校写联名信表示抗议。曾为“河北艾滋第一案”原告的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镇女孩婷婷,由于身染艾滋,被高中拒之门外。四川西充县的坤坤,因“被203个村民联名驱逐”而备受关注,联合国就此发表声明称:羞辱和歧视是应对艾滋病战役中最大的敌人。所有形式和情境下的羞辱和歧视必须要停止。颇具戏剧性的是,后有媒体曝出,“联名信”有策划的成分,目的是希望通过吸引眼球,给孩子找个更好的出路。的确,这种以伤害孩子的方式换取同情的做法欠妥,却更显出“莎莎”们处境的窘迫和无助。
我们当然相信,人们恐惧的不是被马赛克保护起来的孩童,歧视来自于对“艾滋病”这三个字的无知。艾滋病的传播渠道为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三种,日常接触并不会让人感染艾滋病毒。换言之,艾滋病患者与大家一起学习和生活,握手、拥抱以及同桌进餐,都没有感染的风险。遗憾的是,莎莎周围的邻里乡亲缺乏这些基本常识,导致其谈“艾”色变。此外,还有人把艾滋病与“不检点”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将这一疾病附着道德的色彩,在潜意识里把艾滋病和道德败坏画等号,对患病与感染者充满鄙夷,避之唯恐不及。两个月前有消息称,南非某大学特别为考上大学且仍是处女的学生提供“处女奖学金”,以防止少女染艾滋病及滥交,被批涉嫌歧视及侮辱女性。而在有关莎莎的各种报道中,都特别强调她是母婴传播感染病毒,意在证其清白,可谓用心良苦。
有人将歧视比喻为一堵墙,把患病的孩子挡在了校门之外。被排斥、被嫌弃、被孤立,让他们变得封闭、自卑、孤独,生活的天空阴霾浓重,阳光照不到的童年让痛苦更彻骨。歧视不除,整个社会不张开双臂拥抱这些更需要抚慰的孩子,即便如莎莎那样被校长开“小灶”,得以接受基本的教育,他们今后能否找到适合的工作,能否顺利走进婚姻的殿堂,人生之路还要跨越多少个隘口,都将是一个个有待打开的问号。
维护“莎莎”们的生存与发展权益,助她们走出困境,必须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长出牙齿,驱散阴暗和恐慌;必须摘下歧视的“有色眼镜”,改变人们的错误观念;必须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同理心,共同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让莎莎和所有孩子一样快乐地成长。
在这组照片中,还有一个画面触动人心,那是莎莎4岁时,用粉笔在家里的门上写下的一行行文字——我长大要当科学家,我长大要当钢琴家,我长大要当老师,我长大要当舞蹈家……衷心地希望她好好地长大,等到梦想实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