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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6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闯出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 二十国集团妇女会议开幕 孙成斌家庭:孤岛上的坚守 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疑似遭受家暴须强制报告 拍照证明“活着”  好事真没办好 杨绛先生走了,今日怀念“我们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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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证明“活着” 好事真没办好

□ 强洪

据报道,湖北武汉市硚口区老人申请高龄津贴,若行动不便无法到场检核身份,则须提供老人手持当天或当月报纸的照片,以证明自己“还活着”。这一新闻“让人心里特别不舒服”。

发放高龄津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虽然标准不高,但是体现了社会对高龄老人的特别关怀,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腿脚不便的老人为了高龄津贴复审,居然要持当天或当月报纸拍照“证明自己还活着”,这种做法虽然不违规,但明显过于教条而不切实际,让人感觉相关部门缺少对老人应有的基本尊重。

民政部门之所以有这种规定,无外乎是为了体现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的严肃性,通过严格把关,防止为已故老人继续发放高龄津贴的现象出现,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这种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当然没错,也应验了“有图有真相”那句俗话。但是证明高龄老人还活着,除了“举着报纸拍照”难道就无计可施了吗?

其实,让高龄老人感到为难的还不仅仅只是“举着报纸拍照”。代发老龄补贴的任务放在银行,会导致部分高龄老人因身体原因不能现场领取的问题。由于银行网点有限,坐车又不方便,有些老人要步行50分钟才能走到银行,领高龄津贴非常费力。

服务百姓是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尤其是高龄津贴发放这件事,针对的是高龄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相关部门更应多动脑筋。如今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政府部门的工作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精简办事程序,充分利用“互联网+”,逐步建立大数据,在将老人的信息自动比对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社区居委会更应该从实际出发,居委会工作人员可上门为老人复审高龄津贴,老人不必再办理烦琐的手续,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居委会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把高龄津贴送到老人家中。

政府部门将工作关口前移,增强工作主动性,将服务进一步深化、细化,虽然多一点儿麻烦,但为高龄老人提供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也让高龄津贴更多了些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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