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国务院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湖北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己任,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底线,努力走在中部前列”为总体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两纲实施。其中,湖北省妇联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妇儿工委重要平台作用,准确把握现阶段妇女儿童法律保护重难点问题,着力在法规政策措施层面取得突破,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系列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为两纲实施和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针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问题,湖北省除了不断加大反对和预防家庭暴力工作力度之外,还着眼于将矛盾化解于基层。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计划聚合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力量,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家调委”省级试点,用3年时间逐步在全省县以上普遍设立“家调委”。
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湖北省妇联抓住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契机,积极争取进入领导小组,直接参与全省指导性文件、方案等的起草和讨论。在《湖北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中,将“离婚、丧偶、出嫁等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上访事件”作为关键事项否决条款纳入。同时,省妇联还联合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推动把“家庭承包共有人是否全部登记”作为考核重点指标。
针对女童安全问题,湖北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对“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女性校级负责人,负责校园女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专门开设女生课堂”作出硬性规定。省妇联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女童安全自护教育,深入100个村级留守儿童服务站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者彩虹行动。
此外,湖北省积极探索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凝聚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省妇联以12338维权服务热线为基础,搭建了由维权、法律、心理、健康、家教5条专线组成的妇女诉求公共服务平台。省妇联还以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试点,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以项目化方式为妇女儿童提供公益服务,共选择实施了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女童安全自护教育等66个公益项目,惠及100多万妇女儿童。
据介绍,为加大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湖北省妇联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建立了湖北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一般性咨询评估项目16个,提出立法建议近30条。同时,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湖北省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将以两纲中期评估为契机,着力加强规划指标和妇儿工委工作“两个数据库”建设,定期发布妇女儿童发展报告,为党委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