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妇女消极维权的法理辨析》
作者:吴炜 何进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诸多创新之处,为我国反家庭暴力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但现行的法条中将受暴妇女设想为积极的行动者,认为她们会利用各种手段直至离婚改变受害状态。作者认为,这一隐藏假设体现在反家暴法中过于将婚姻暴力的起诉权、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申请权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权交给受害者。解构受暴妇女的积极行动假象后,发现受暴妇女受到多种结构性限制,很难离开施暴者。应当修订完善反家暴法,赋予家暴公益诉讼权,同时放宽监护人资格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资格,以真正维护受暴妇女的权益。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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