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4月12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新女学周刊 知道 如何重新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破除千年陋俗 出嫁女回娘家祭祖 在民族与性别交汇处耕耘探索 研究视窗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6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研究视窗

《受暴妇女消极维权的法理辨析》

作者:吴炜 何进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诸多创新之处,为我国反家庭暴力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但现行的法条中将受暴妇女设想为积极的行动者,认为她们会利用各种手段直至离婚改变受害状态。作者认为,这一隐藏假设体现在反家暴法中过于将婚姻暴力的起诉权、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申请权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权交给受害者。解构受暴妇女的积极行动假象后,发现受暴妇女受到多种结构性限制,很难离开施暴者。应当修订完善反家暴法,赋予家暴公益诉讼权,同时放宽监护人资格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资格,以真正维护受暴妇女的权益。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6年第4期

《生存和文化的选择》

《纳西族社会性别的演变》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