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近期,多地出台措施叫停房地产首付贷,但记者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调查发现,零首付仍然可操作,一些地方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后横行楼市。
首付贷换“马甲” 中介仍在牵线搭桥
央行负责人两会期间表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清理和整顿,打击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行为。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首付贷表面上已偃旗息鼓,许多中介对相关业务十分谨慎。
在上海,记者发现,部分中介门店仍可提供首付垫资。徐汇区一家太平洋房屋门店店长表示:“我们的垫资服务已统一收归集团,你要垫资的话月息算1.6%,资金来源有公司和个人,也有其他合作企业。”
一些中介还联合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甚至银行操作“契税贷”“赎楼贷”等业务。有中介表示:“这些贷款只是名义不同,实际上都可以用来做首付。”
记者发现,在一些网贷平台直接搜索首付贷基本找不到相关产品。有网贷行业人士透露,近期,许多平台已有意识地回避首付贷字眼,更换为五花八门的新名称,但“马甲”背后还是原来的首付贷等购房金融业务。
揭变种首付贷三大手法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穿着“马甲”的首付贷资金来源多样,有的是中介机构提供自有资金“垫资”,有的是网贷平台通过投融资需求错配提供贷款资金,还有中介和地产商将银行机构的信用消费贷款转换为首付款“曲线入市”。
——“高评高贷”实现零首付。在上海,有中介表示,可以通过“高评高贷”实现零首付。
——通过P2P网贷首付款。P2P网贷门槛普遍较低,多数申请贷款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工作、收入等证明,材料越多、贷款额度越高,资金去向可以模糊填写。
——银行“消费贷”成了首付款。天津市南开区天拖地块某楼盘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不够,可协助申请天津某股份制银行的“消费贷”,无需抵押、不计入征信,最高可贷30万元。记者致电该银行了解到,“消费贷”是该银行一款信用贷款,银行把钱打到客户卡内,客户按月还款,购房时卡内余额可直接使用。
银监会2013年曾下发文件,明确消费信贷不能用于购房,且贷款用途应以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但中介人员称,通过担保机构“一条龙服务”,这些证明“都能搞定”,银行一般没有精力逐一审核,哪怕消费贷用于购房,实际操作中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变种首付贷推高金融风险 楼市去杠杆需补监管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各类变种首付贷在放大楼市金融杠杆、吹大楼市泡沫同时,也将透支购房者偿债能力,并将楼市风险向银行业等金融系统传导,需高度警惕。
多位专家表示,央行设定首付比例限制是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类变种首付贷干扰了国家房地产政策,令首付限制成了摆设,导致购房信贷承受能力失真,也使金融风险进一步放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变种首付贷依然存在,说明我国民间金融管理存在短板,监管部门应对房地产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范围和准入标准严格规范,相关部门和银行系统应要求评估机构合理评估,理顺定价机制,对于违规评估、严重高评的,应通过曝光、行业禁入等进行清理。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在房价上涨过快的热门城市,应坚决降低金融杠杆抑制短期投资需求,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将资金向中小城市引导,促使中小城市实现去库存。银行业也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把控能力,合理处理购房者收入与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的关系,使房贷偿还金额控制在购房者未来合理收入之内,更严格地控制贷款风险。
(记者吕昂 郑钧天 邓中豪 赵瑞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