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慧琴 马凤仙 张海峰 陆少波
贫困单亲母亲是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中急剧增加的一个特殊群体。宁夏自治区妇联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会、建立数据库等分析发现,大多数单亲母亲由于受自身文化程度、经济压力及来自外界的性别歧视等因素影响,家庭极易陷入贫困。
宁夏妇联在城市社区开展了“康乃馨”关爱单亲母亲家庭行动,力求为单亲母亲家庭办实事、解难事。但是,贫困单亲母亲仍处于社会边缘化境地。
最希望得到外界帮助的群体
本次调查对象是因离异或丧偶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生活困难的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家庭。调查发现,城市化程度越高,单亲母亲家庭数量也越多。
从年龄分布来看,处于35~55岁年龄段的被访者数量最多,所占比例达92%。这个阶段的单亲母亲也是自身生存、抚养孩子压力最大,希望得到外界帮助愿望最强烈的群体。从文化水平看,70%以上的受访者接受的是初中以下的基础教育,文化水平偏低。
从就业情况看,临时性就业人数占了受访者人数一半,说明这部分单亲母亲就业困难大。从收入情况看,单亲母亲中有工资收入的占63.8%,享受低保占30.6%,靠亲属资助、前夫提供抚养费的占5.5%。其中家庭收入1500元以下人数占75% 。从居住方式来看,自己独自居住的多,占90%。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受访者自我感觉健康状况良好。
调查显示,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经济压力大、就业难度大、健康水平下降、家庭教育存在缺陷以及精神状态不佳等。
现有救助措施及效果
宁夏各级妇联强化服务职能,开展了针对单亲母亲的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心理疏导、子女教育等救助帮扶,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单亲母亲的认同。
(一)建立单亲母亲信息库。宁夏妇联把单亲母亲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采集单亲母亲信息8300多条。这些信息包括单亲母亲文化程度、收入状况、就业状况、健康状况、子女基本情况以及帮扶需求。开发建立了单亲母亲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实现了自治区、市、县、街道、社区5级妇联数据共享。
(二)成立贫困单亲母亲互助组。每个互助小组有10~20个单亲母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小组活动。通过组织亲情沟通会、郊游活动、谈心会、姐妹心灵驿站、我和姐妹拉家常等主题活动,鼓励单亲母亲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
(三)开展“2+1”模式结对帮扶。组织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与单亲母亲结对帮扶,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信任关系,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法律、生活、健康、创业就业、子女教育和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帮扶。
(四)开展个案跟踪服务。针对出现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的单亲母亲家庭,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单亲家庭出现的困难、问题,建立个案跟踪服务台账。引导单亲母亲调整心态、排解压力、稳定情绪,进行危机干预。
(五)整合资源办实事。设立 “救助贫困单亲母亲项目”,争取宁夏福利彩票、清华大学EMBA宁夏同学会、爱心企业等公益项目,开展慰问帮扶、低保救助、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助学等活动。
救助政策要讲究长期性和效果
国内外研究证明:在家庭中,无论依据什么标准,女户主家庭总是最贫困的。离婚女性的经济状况相对离婚前恶化的占到65%。目前我国单亲母亲家庭占单亲家庭的85%。宁夏妇联实施的“康乃馨”行动对救助贫困城市单亲母亲家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单亲母亲及其家庭的生存状况是令人担忧的,由于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她们往往被排除在社会主流关注的弱势群体之外。另外,现有的救助策略具有明显的对策性、应急性特点,对城市贫困单亲母亲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考虑。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提高对贫困单亲母亲家庭救助的思想认识。单亲母亲家庭的贫困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要把贫困单亲母亲家庭作为精准扶贫对象,建立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就业、健康、教育、心理等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弱势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救助。
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婚姻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调查研究显示,在单亲母亲家庭中,仅有0.82%的家庭能够及时足额得到孩子的抚养费。所以,需要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等,增加法律执行的力度,才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单亲母亲、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利益。
提高贫困单亲母亲的素质。解决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的困难和问题,社会给予的救助、关爱是必要的,但提升单亲母亲综合素质才是关键的、长远的。只有切实提高素质,才能使单亲母亲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要开展针对单亲母亲的心理辅导,使其能够走出心理阴影,增强融入社会的信心。提供教养子女能力和技能培训,改变单亲母亲教育子女的思想、理念和方法,才能矫正、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矛盾。 (作者均系宁夏妇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