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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习近平向女同胞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祝福 李源潮参加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 首次专章规划“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家政工法律地位需明晰 最高法将研究制定反家暴法司法解释 变味的“女生节”掩盖性别平等初衷 首都机场启用女性安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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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家政工法律地位需明晰

□ 中国妇女报记者 王蓓

近年来,我国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国内在册的家政公司已达55万余家,从业人员1600万人。

“庞大的数字背后,却是真实存在的问题和差强人意的行业发展现状:老龄化加速、二胎政策落地,老百姓对家政服务员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急剧加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的标准化、职业化发展缓慢等。”全国政协委员甄砚认为:“家庭服务业关系国计民生,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犹如‘经济社会双重稳压器’,在促进就业、拉动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刻不容缓。”

“把脉”家政服务业,甄砚认为,当下,供需、服务、企业、制度、法律、政策六个方面的问题突出。

“养老与育小带来的需求大增,成为当务之急。”甄砚说,此外,农民工更愿意就地就近就业,家政服务员愿意进城的少了;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的多元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矛盾加剧。

全国妇联曾有一项关于“家政服务质量”的五省市调查,结果显示,家政服务员90%为进城务工妇女,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0%,17%的人“从未参加过培训”,63%“只接受过一次培训”“持证上岗率”不足10%,“家政服务员的技能与用户期望难以契合”。

现实中,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只占5%左右,其余都是中介公司,抗风险能力弱,始终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建立了家庭服务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但在区县实施层面,仍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

家政工法律地位不明晰,一旦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凭借《劳动法》给予保护,也没法用劳动仲裁处理,家政工维权艰难。

“另外,扶持措施的获得感不强,最突出的是社保和税收”,甄砚说,有的地方政府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社保补贴,但要求公司先给每人垫付每月1000元左右社保金,一年后经审查才能取得补贴,公司无法承受。另外,国家对家政企业的三年税收减免政策行之有效,可一旦停止减免,企业又重回艰难。

因此,甄砚提出五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在目前的联席会议制度下,由人社部牵头,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职能责任,避免“九龙治水”。

尽快启动家政法律法规立法程序。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政府、非政府组织、家政企业、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对问题集中的行业准入、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市场规范等内容进行法律界定。研究推动劳动法在家庭服务劳动关系中的落实。

增强扶持政策的多元性和延续性。对员工制企业提供培训经费、社保补贴、财税金融等多方面政策扶持,引导家政企业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发挥中介式公司在家政服务供给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其实现“职业化”,持续推行免税政策,为其家政服务员提供培训经费,为公司设计合理的抗风险险种。结合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实施,通过宣传、示范、培训,将有意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送到城市就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扩大员工制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探索推广“互联网+”的服务模式。

建议发改、财政等政府部门确定专项经费,扶持一批规模大、品牌优、公益化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聚集优惠政策和政府资源,以公益性家政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带动其他家政企业规范发展,使公益性家政机构在平抑市场价格、增加市场供给、规范服务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小饭桌、家庭托儿所、老年护理等社区家庭服务项目。研究出台家庭福利政策,支持居家养老和“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

将家政培训列入“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着力提升家政服务员职业化水平。建议民政、人社、商务等部门在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一般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家政培训。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支持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家政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逐步建立完善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个人征信制度、技能等级与报酬等级配套制度,拓宽家政服务员职业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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