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丁秀伟/韦彩芬 发自上海 2月1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3次主任会议,决定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3日举行,将审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以及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等说明。同时,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报告、人事任免案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的若干规定》《关于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五项代表工作制度;听取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办公厅等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的评价意见;听取了2016年度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初步安排的汇报和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基本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