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得的一组数据显示,山东省男女受教育差距基本消除,女性接受高中以上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受教育机会显著增加。
山东省认真保障女性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除特殊专业外,严格要求高校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据统计,2014年,山东省学前教育女童在园120.5万人,占幼儿总数的45.85%;小学女生数量为298.42万人,占总数的46.02%;初中女生数量为148万,占总数的47.04%;高中女生数量为86.75万,占总数的50.65%;普通专科女生数量为44.33万,占总数的53.05%;普通本科女生数量为51.33万,占总数的53.41%;女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数量为4.08万,占总数的54.95%。女性受教育权得到保障和落实,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了条件。
山东省还全面拓展女性就业渠道,将推进性别平等就业作为妇女工作的首要目标,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十二五”以来,全省新增女性城镇就业286.9万人,全省参加职业培训的女性达266.7万人,占参加培训总数的49%,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人数为209.7万人。山东省还全面扶持女性自主创业,建设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青春创业园,安排妇女在园区创业,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