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党柏峰 发自西安 1月29日,中国妇女报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陕西省妇联围绕全国妇联巾帼脱贫行动“七件大事”,从实际出发,率先与省扶贫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实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省妇联组织在脱贫行动中的责任与任务,是进一步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的有力举措。
《意见》指出,目前,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中近半数是女性。妇女既是脱贫攻坚的工作对象,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组织、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帮助妇女摆脱贫困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重要性,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妇女脱贫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
不同于以往红头文件,该《意见》对“三秦巾帼脱贫行动”提出了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坚持以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为重点区域,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妇女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妇女收入为核心,大力实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从2016年至2020年,创建100个省级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树200名女经纪人,培训妇女手工及家政服务技能等15万人次(每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每年培训妇女不低于300人次),切实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帮助妇女摆脱贫困,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扶贫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发挥优势,形成共同推进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宣传激励机制和贫困妇女监测统计机制。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主动争取支持,结合建档立卡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妇女状况,因地制宜,兼顾长远,创造性开展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各级扶贫部门要全力支持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各项扶贫政策、资金、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贫困妇女倾斜,促进贫困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据中国妇女报记者了解,今年,陕西省妇联将与省扶贫办共同举办五期各类妇女脱贫致富骨干培训班,此项活动经费已列入省扶贫办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