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邹伟 贾雪纯) 对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南,手续不全的一次性明确告知群众;对群众办理事项限时办结,并提供进度查询;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公安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的多项举措。
这是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的。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接待室、信访办、办证大厅和派出所、交警队、车管所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统一外观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基本服务设施,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公安部还要求,昼夜为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灯箱或警示红灯。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尽可能安装服务评价器、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方便群众评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