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乔虹 发自北京 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1日在北京揭晓,北京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董梅等十名律师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据悉, 与往届评选活动相比,本届着重突出了“优”“新”“公”三个特点。“优”即确保优中选优,评选出来的律师是全国杰出,规定候选人必须符合“近两年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的条件。“新”即创新候选人推荐方式,简化推荐手续,把更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职工维权的优秀律师纳入进来。为此,在候选人推荐环节,不再要求三方一致推荐,实行推荐候选人和候选人自荐两种方式。“公”即简化评选程序,对候选人同等对待,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据了解,根据评选活动通知,下一步将对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条件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