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记者 姚鹏
每天入夜时分,湖北省黄冈市各大广场“妇女之家”的健身队员们便会准时上场,在领舞老师的带领下,踏着音乐翩翩起舞,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在全市11个县市区都试点建立了广场妇女组织。”黄冈市妇联主席张曙红介绍道。
黄冈市的广场妇女组织建设发端于遗爱湖公园。2014年2月,市妇联在遗爱湖风景管理处成立了妇委会,依托妇委会在遗爱湖公园广场上建立了广场“妇女之家”。此后,遗爱湖广场“妇女之家”紧紧围绕“议事协调、文化引领、权益维护、结对帮扶”四大功能积极开展活动,先后开展“遗爱湖迎春万人健步行”、“全民健身日”暨千人骑行遗爱湖、迎“三八”漫步遗爱湖等户外健身等活动,组建“文化活动队”7支,吸引近1500名妇女参与,并依托公园警务室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定期举办法律及心理咨询活动等,深受妇女群众欢迎。通过一年多的发展,遗爱湖广场“妇女之家”为黄冈市新型妇女组织建设树立了成功的典范。随后,全市开始按照遗爱湖广场妇女组织的建设标准,在全市各县市区试点建立广场妇女组织。
广场妇女人员流动性很大,人员身份较复杂,组建广场妇女组织的难度不小,针对这个新课题,黄冈市妇联把广场“妇女之家”的建设纳入党建整体工作格局,依托党建优势,指导广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为使广场妇女组织建设规范有序,妇联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结合广场活动实际,建立了组织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广场舞健康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管理制度,对广场妇女组织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在原有广场妇女组织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妇联还按照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队伍、有台账、有活动的“六有要求”对广场“妇女之家”进行强化建设,并制定了广场“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标准,通过挖掘地区资源、文化优势,积极打造“一广场、一特色、一品牌”的妇女活动场所。
“广场‘妇女之家’不是广场妇女的领导机构,而是妇女的‘娘家’。” 张曙红介绍。在建设广场“妇女之家”的过程中,黄冈市妇联注重从需求出发、从服务入手,切实营造“家”的温馨、活力和特色。通过“精神提升工程”,妇联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政策宣传、弘扬传统文化、道德讲堂,对参加广场舞活动的妇女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年来,全市广场“妇女之家”共举办妇女法律知识宣传150余期,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法律法规咨询60余期。通过“幸福关爱工程”,妇联在广场舞妇女中广泛招募“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困难留守儿童、困难妇女和空巢老人,将“妇女之家”打造成实实在在的“幸福之家”。通过“依法维权工程”,妇联依托广场“妇女之家”开展妇女维权周等法律咨询活动。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品牌工程”,让广场“妇女之家”的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也进一步完善丰富了妇联组织的服务内容,提升了妇联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