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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4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消除“善意”偏见 就业机会更公平 没有“扶不扶”只有“服不服” “家务时间差”缩短让幸福更长久 失控的“规矩” “教师当保安”不单是人才浪费 “恋爱课”可以有 “脱单满分”不可取 “无车”如何从意识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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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扶不扶”只有“服不服”

□ 木须虫

9月8日起,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历经一波三折。9月21日,记者从淮南警方获悉,经警方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9月22日《新京报》)

“扶不扶”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所谓扶人的道德风险,事实上已经给老人打上“污名化”的烙印,从而逐步固化成先入为主的印象。且不说,这世上终究还是好人多,恶意讹人的只是少数。单纯具体到每一个个案,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在弄清事实之前,每种可能都是同等概率地存在。更多的时候,可能是双方基于自身角度,权益的主张,都是值得尊重的。尤其是扶与被扶之间确有相互接触,却又难以辨别的情况下,更容易形成争议,这个时候各方的主张并不能简单地判定讹或者被讹,抑或是推卸责任。

个案即是如此,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与老人的摔倒有没有因果联系,才是问题的关键。对此,任何围观者都不宜轻易听信其中一方的一面之词。遗憾的是,在众声嘈杂的年代,理性的逻辑越来越容易被道德的喧嚣所淹没。

事实上面对争议,最公正与权威的莫过于第三方的调查与裁决,这便是司法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除此之外,任何人没有权利对任何的争议作出“判决”乃至苛以道义的审判。从这个意义来说,“扶不扶”也是司法命题,面对扶与被扶纠葛,司法能不能及时介入、认真调查,澄清真相,廓清是非,乃至惩恶扬善?只有完善的司法,才能解决公民面对可能争议的后顾之忧。诸如,扶人可能被讹,自有警察做主,纠结与犹豫自然会少了很多。

当然,当前的司法还面临着公民信仰与社会信任的问题,从而衍生出“服不服”的命题。比如,南京“宝马撞车案”,警方有关肇事者存在精神疾病的鉴定,便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法律的冰冷与社会的情感之间,并不必然重叠;另一方面,在程序正义与社会期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别。这些,都需要司法建设与社会的法治理性一起成长与进步。具体到个案,当地警方将这起扶人事件,调查定性为交通事故,得出并不是善与恶非此即彼的结论,如此“反转”或许有人认为是“和稀泥”。

事实上,司法依据是事实与法规,与简单的道德褒贬并不相同。“服不服”的前提,是相不相信法律,尊不尊重司法。很显然,个案反转,“服不服”对于当事者和社会都是一次考验。没有“扶不扶”,只有“服不服”,若有道德开路,法律护航,何须扶前自拍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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