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四个方面23项举措。
一是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分层次加强科学规划布局,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二是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提升公办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
三是打造创新融合、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
四是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落实本意见要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发展,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国务院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