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玉林
“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50%左右……”
近日,云南省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选优配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班子,合理配备职数、拓宽渠道推荐人选、认真落实专职专选、把握人选推荐和选举方式。
在村(社区)“两委”职数配备上,《通知》明确要求,村(社区)妇女代表人数根据村(社区)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村(居)民小组的数量确定,每个村(居)民小组原则上产生1~3名妇女代表。每个村(居)民小组原则上产生1名村(社区)妇联执委,并兼任妇女小组长。如果村(居)民小组长是女性的,直接作为村(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若干名。主席从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中产生,如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是女性的,直接作为候选人选举担任妇联主席。
《通知》要求,注重在现任女干部、女党员、致富女能手、女企业家、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以及返乡创业女性中,推荐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公认度高、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热爱妇女工作的优秀女性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并推荐为妇联主席候选人。打破年龄、行业、身份壁垒,把与妇联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及有关部门妇女组织负责人推选进入妇联组织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