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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家闻 如何让孩子远离“少年的烦恼” 太原:鼓励单位每月为婴幼儿父母发保教费 为儿童提供适宜成长的城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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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童提供适宜成长的城市生态环境

——首届中国儿童友好行动研讨会举办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陈若葵

由中国儿童中心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儿童友好行动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研讨会以“儿童友好,让中国更美好”为主题,分为“友好问候”“友好策略”“友好巡礼”“友好行动”“友好圆桌”“友好使者”六个篇章,从儿童友好的国家倡导到顶层设计的科学规划,从城市经验的交流共享到实践路径的创新探索,从面向未来的多元共建到儿童参与的友好发声,研讨内容融汇了儿童友好的方方面面,贯穿了儿童发展的生命周期。

据了解,“儿童友好型城市”概念缘起于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发起的“儿童友好城市运动”。2006年,我国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始实施“儿童保护体系与网络建设”项目,探索营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在研讨会上强调,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即政策友好、服务友好、人文友好、环境友好。在政策设计上,应遵循儿童早期发展、儿童投资是最佳投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等理念,在实践上应秉持六方面举措:一是要有完善的儿童权利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五个纳入,始终将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重要工作职责,纳入公共法律政策,纳入公共预算,纳入重大专项;三是制定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四是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五是基层儿童保护体系建设;六是儿童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司一级巡视员闫宏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做好婴幼儿服务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制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十四五”期间,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推动全国城乡托育服务高水平发展。

据《北京规划建设》杂志介绍,目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范围内认证了超过3000个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其中尚无中国城市和社区的身影。不过,“儿童友好”理念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年来,长沙、深圳、北京、上海、成都、重庆、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并开始了一些有益尝试。

针对我国目前“儿童友好型城市”推进中的不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邱爱军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全面落实“儿童友好”发展理念;二是加强系统研究,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框架和评价标准;三是加强人才培养,统筹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四是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五是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六是加快建立我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协调机制。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在研讨会上表示,应在儿童活动范围内考虑社区生活圈设施全配套,包括儿童图书馆、多功能运动场地、青少年服务设施等;城市应进行适儿化改造,优先设计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项目等,提供适宜儿童成长的城市生态环境;应分层级建设,由基层社区入手,通过社区的串联形成“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氛围。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媛从实践层面上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结合儿童年龄特点规划设计公共活动空间,实现全年龄段儿童的健康发展;二是重点关注设计要素的安全性,结合色彩、卡通元素,提升标识的安全性;三是规划儿童的出行路径,增强日常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四是引导儿童参与户外体力活动,增加趣味性设计和主题活动;五是加强儿童参与规划的制度保障,增强社区儿童的参与意识。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教授丛中笑则从人文的角度思考“儿童友好”,她认为,以人为本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城市治理要有温度,要关注民生,要体现内涵。儿童是城市中的特殊居民,要给予社区治理和城市治理更多的权利,把每个城市的文化、历史融入“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体现城市的人文精神。

研讨会上,由中国儿童中心联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共同发起的“中国儿童友好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仪式举行。丛中笑介绍,该中心旨在汇集各城市、各领域、各行业社会资源及专家资源,立足中国国情开展“儿童友好”理念应用型研究,指导积极投身“儿童友好”事业的城市、城镇、社区及其他各类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打造集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成果展示与经验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促进中国儿童友好事业的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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