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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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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权益观察 多项制度细化创新 更有可操作性 公职律师陈红英:坚守“柔性”办案的法援“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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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陈红英:坚守“柔性”办案的法援“铁律”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王蓓

“对待每一位来访者,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尽心解释,解释不透的就让当事人解气。”从业16年,安徽省怀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职律师陈红英给自己定了这么一条“铁律”。

这条以“柔性”办案为内核的“铁律”,源于陈红英数次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案件。“她们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更多的是求助,需要心理疏导、鼓励和解、释法明理、指导诉讼等,过程中的‘柔’能尽可能避免对困境中的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陈红英如是解释。

在陈红英的记忆中,几年前,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袁某的遭遇,让她印象深刻。

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前,老人刚做完乳腺切除手术,病后骨瘦如柴。但她的二儿子因为家庭琐事坚决不愿赡养,也不愿承担医疗费用,老人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法律帮助。

“毕竟是涉及家庭和亲情。”陈红英试图帮老人和平解决,但多次调解无果,陈红英只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帮助老人提起诉讼。结果在意料之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老人的儿子给予其赡养费和医疗费。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良好家风的形成应始于孝道,儿女赡养老人本就是责任和义务,为什么总还有人不愿承担?“看似普通的赡养案件,不应仅止于案件的判结。这值得全社会关注、了解,并引发思考。”经过慎重考虑,陈红英决定做进一步探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案拍摄成新闻节目在市县电视台播出,让更多受众通过案例感受、深思,进而达到感化、教育、宣传的目的。

在陈红英看来,法援工作不仅是以专业的力量来帮助每一个求助者,更是需要用细心、爱心及良心来坚守的一份事业。

“法律援助志愿者要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底线,坚决杜绝受理关系案、人情案,让每一次法援切实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采访中,陈红英数次提及。

培训,是陈红英的“法宝”。“精通业务是基础。必须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培训,让法援政策和法律常识根植在每一位工作人员心中,让法律援助的触角不断延伸,才能达到复制倍增的效果。当然,也只有不断加强法援案件的质量把控,才能让法援的生命线在尽职尽责中生生不息。”陈红英说。

为提升业务能力和指导力度,在陈红英的推动下,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法援案件分析讨论制度常态化,“每周五,对一周以来受理的所有案件进行汇总分析,适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案结事了的进度。”

在案件监管中,县法援中心建立刑案联席、旁听庭审、回访督查等三项机制,通过公检法办案人员的反馈、庭审的现场表现、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等来监督管理刑事案件和其他诉讼类案件的援助质量。

作为女性,多年的法援工作,也让陈红英意识到,妇女维权是一场需要用心感受、延绵后世的善行之旅。

为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法律运用中得到较好的维护,陈红英在日常工作中将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宣传读本、法律宣讲的形式融入妇女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她们对权益框架、如何维权有了更为深切的认知。

2016年,为加强妇女维权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联动,她牵头对全县建档的贫困妇女按户定制法律顾问,组织县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对妇女重点、难点法律需求进行把脉会诊,对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提供法律建议,从源头上帮助妇女维权。

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陈红英力推将法律援助机构向乡镇村组社区拓展延伸,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切实为困境妇女撑起法治“保护伞”。

近3年来,在她的带领下,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5200余次。其中,为妇女提供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土地经营、劳动争议等援助98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及各类项目赔偿累计达到1200余万元。

“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成一项崇高事业”,这是陈红英的铮铮誓言。一路走来,这位“80后”女律师倾注热情与智慧,擎法律之剑,深刻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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