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江平
“潘法官真是感谢您,经您调解我们夫妻和好,家庭重新回归正常。”日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潘进慧处理完一件民事诉讼,又接待前来感谢的当事人,从早忙到晚。
潘进慧自小生活在新疆兵团团场,对百姓之困、群众不易有着切身的体会。她处理案件细心暖心,常从当事人双方角度考虑问题,被许多当事人亲切地称为有温度、有同理心的家事法官。
2016年以来,潘进慧审结1000多例案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潘进慧说:“有这三个零,我知足了。”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成为兵团3个试点法院之一。4年来,该院将家事审判工作作为民事审判中的重点工作。潘进慧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人,在审理程序、适用法律以及调解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6月至今,潘进慧审结的涉及婚姻家庭类案件546件。这当中,她在审理程序、调解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比如建立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制度;实行家庭暴力“禁止令”;发放劝解书《致婚姻危机的你》;设立婚姻冷静期制度;实行家事回访制度;推行法官寄语、探视权附则等。
为了让更多人知晓法律,维护权益,她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制讲座及宣传24次,受众达5000余人。2018年7月,她所在的庭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在有些人眼里,家事案件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类型,但在潘进慧眼中,她要做的不仅是审理一桩案件,而是怎样挽救一段婚姻、一个家庭。3年来,潘进慧编写了《致婚姻危机的你》《再婚家庭指导手册》《离婚风险“十本账”》等手册,使当事人了解婚姻解除的各种后果,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明明,你好!我是办理你爸爸妈妈离婚案件的法官,阿姨知道你因为爸爸妈妈的事心情不好,学习成绩也下降了。虽然爸爸妈妈离婚了,可他们依然爱你,以前是多少,现在还是多少,从未改变……”
这是潘进慧按照惯例回访当事人后,给当事人孩子写下的一封信,随后还有第二封、第三封……在她看来,家事纠纷不能简单地“一刀两断”式判决处理,很多案件并不是定案就可以终结,大量的回访工作占据了她的休息时间——她既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又要耐心进行心理疏导。
为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潘进慧主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5个团场的102名妇联工作人员建立“家事纠纷维权交流群”,推送家事案例326篇,通过法律咨询、集中培训授课、跟踪指导等方式,将大量家事纠纷化解、消化在基层,实现了“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有效覆盖,维护了辖区婚姻家庭的稳定性。
作为一名法官,潘进慧深知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很多时候,原告提出请法官出去坐坐,但无一例外都被她严词拒绝,“如果被告也要请我出去坐坐,你又会怎样想?既然案子起诉到法院,你就放心吧,我们会秉公办理的。”
出色的工作,让潘进慧获得诸多荣誉。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8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法院这两年实施了立案登记制,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今年,潘进慧又从家事法庭调到立案庭庭长岗位,但家事法庭有什么事她都热心兼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娜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9月,接手立案庭工作的潘进慧又开始琢磨如何创新,让群众受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