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指出,《若干意见》中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要更加注重评价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成效,也就是对评价的导向问题做出明确的部署。
同时,《若干意见》也特别明确了一个具体要求,要求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关,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来片面地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老师。“我们要把考试升学建立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基础之上,把素质教育的功夫做足、做实、取得成效。”吕玉刚介绍,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