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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权益热线 防范处理性骚扰 用人单位、学校应担责 被继承人权利被侵害,继承人是否须共同起诉 交通肇事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追偿吗 交通肇事后忙于送伤员就医未报警是否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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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追偿吗

我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上班过程中使用机动车的,应遵守交通规则,若因违法行为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向当事人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3个月前,我在驾驶公车前往客户单位途中因违规变道,与赵某车辆相撞,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赵某起诉我公司,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其12万元,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向我追偿。

请问,我有义务向公司支付这笔钱吗?

读者 何一帆

何一帆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一般认为,法律对行为人只有一般要求,而行为人欠缺一般人应注意的程度而产生严重损害后果时,应认定有重大过失。

本案中,你违反交通法规,对事故负全责,且给公司造成了12万元的损失,应当属于具有重大过失,所以公司在向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至于追偿的比例,则应当综合考虑员工的收入水平、职业风险、员工过错程度、单位的管理疏漏、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予以确定。如果双方就追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则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对于赔偿的方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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