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袁鹏 发自陇南 7月12日,说起最近村妇联为村里的孤寡老人、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家庭义务清洗衣物的事,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木耳村的五保户马谢生表示,市妇联配发的洗衣机给自己帮了大忙。为了教育引导贫困村民讲究个人卫生、关注家庭清洁,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作用,不久前,陇南市安排市级专项资金为全市1707个贫困村统一配发了洗衣机。在由陇南市妇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洗衣机为公共财产入村级资产管理,由村妇联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洗衣机的管理由村妇联组织负责,主要用于为村里的五保户、孤寡老人、困境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清洗衣物,原则上每月为服务对象清洗衣物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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