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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权益观察 猥亵儿童罪处罚偏轻:夯实司法还是完善立法 “扶贫工厂”成农民就业“稳定器”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了“硬支持” 儿童发现同伴溺水,一定不要自行下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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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后旗法院、公安局领导任妇联兼职副主席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了“硬支持”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永钦

“我们旗妇联有两位兼职副主席,一位是法院副院长张晓燕,一位是公安局政办主任靳丽颖,有她俩做后盾,我们的维权工作就有了‘硬支持’。实践表明,推进妇联改革,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发挥好兼职副主席作用,是解决当下基层妇联人手少、力量弱的一个好办法。”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妇联主席樊彩霞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表示。

前不久,记者跟随内蒙古妇联副主席梁淑琴到察右后旗调研,在旗人民法院,院长钱宁生对梁淑琴说:“去年11月,我们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一名女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多名女法官被授予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我们张晓燕副院长是旗妇联兼职副主席,我们双方配合得很好。”

记者了解到,察右后旗人民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不同层面畅通妇女儿童维权路径。自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开始,就设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绿色通道,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组建了两个少年合议庭,专司涉未成年人案件。立案时,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将收费标准降低到每件100元,对困难妇女实行诉讼费缓交,对无经济来源无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实行诉讼费免交及司法救助。从2018年至今,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

“针对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心理疏导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5名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法官始终关注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法律诉求,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积极依靠妇联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晓燕对记者说。

而另一位旗妇联兼职副主席——察右后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靳丽颖则经常主动联系妇联开展活动,动员女警官加入巾帼志愿服务队,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虽然她每天的工作排得满满的,但还是抽时间主动去妇联做好轮值工作。“旗公安局建立了对家暴施暴人员的训诫制度,将教育矫治和惩戒相结合,有效地防范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对于以法院副院长身份兼职妇联副主席,张晓燕表示,此举实现了法院和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无缝对接,“基于女性更能理解女性这一点,我也希望为妇女儿童做点事。作为兼职副主席,有了这个头衔后,在和院党组进行沟通的时候,会更多地有女性视角,或者会主动为女同志争取更多福利。我们单位4名法律硕士都是女性,5位二级心理咨询师也都是女性,院内立案庭、刑庭、民庭、审管办这些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都是女的,工作开展起来得心应手。”

“一般走进妇联和政法部门寻求帮助的,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旗妇联近年来发挥‘联’的优势,依托各种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办了很多好事实事。” 察右后旗旗委书记纪全富在肯定旗妇联工作的同时,表示“我们旗委、旗政府将进一步重视支持妇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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