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王春霞
6月2日,据司法部消息,自2019年5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的地方和部门“奇葩”证明等问题明显减少。从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受理群众投诉的数量上看,2018年9月投诉监督平台开通当月共收到群众反映证明事项有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这项数据减少至15件。
据介绍,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作之一。去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底,13个省(市)、5个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的改革部署,简化了办事创业的流程和材料,从制度层面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回应了社会需求。”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晓勤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一些领域行政审批数目多,程序复杂、审批事项之间逻辑不清,导致了行政相对人守法成本大,也影响行政机关的管制效率。
在陈晓勤看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降低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告知承诺制发挥了社会自我规制的柔性管理优势,通过利用个人主体的自律性行为间接达成管理目的,协助行政机关完成公共任务。同时事后审查和信用监管也体现了行政机关对管理结果的最终保障责任。
陈晓勤告诉记者,下一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对需要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确认、给付等事项的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增加告知承诺制的许可条件和法律后果规定,将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定和革新。
“告知承诺制要进一步明确适用的事项和范围,哪些领域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要出台更加细化的判断标准。”陈晓勤说,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且难以改正、可能对第三人权益产生严重影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的事项,不应当采取告知承诺制。
陈晓勤告诉记者,事后审查和信用监管是保障行政许可、确认、给付等事项目标实现的关键措施。在事后审查方面,要在立法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进行明确规定,细化事后审查和监管的措施、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审查效果;在信用监管方面,需要加强数据共享,系统地建立行政审批的信用体系。同时,监管要严格遵守比例原则,不能任意扩大对申请人的处罚范围和程度。如果承诺是虚假的,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需要建立一定机制,对第三人权益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