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居民稳定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促进农村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政策落实,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等方面做出了要求。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积极研究城镇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的管理办法,使农民获得稳定收入。
在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上,《意见》要求,对外出就业的,输出地主动加强与输入地对接,组织好疫情期间的“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帮助其安全返岗复工。对留在本地就业的,加强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提供动态岗位信息,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要积极开发乡村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
《意见》还要求,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家庭手工业,支持发展以来料加工为主体、以手工制作为特色的零排放、低能耗家庭手工业。鼓励引导乡村+文化和旅游、科普教育、健康养生、信息技术、商贸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民宿、研学康养、创意农业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村消费扩容升级,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上,《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征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积极研究城镇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的管理办法,盘活各类农村生产要素,采取出租、入股等稳妥形式,使农民获得稳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