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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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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界 妇联与检察院共组“维权天团” 跨越5600公里的巾帼扶贫援疆 中国维和女军人首次获得联合国军事性别平等倡导人荣誉 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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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案事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

妇联与检察院共组“维权天团”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5月27日,南京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妇联召开联动保护工作机制会签仪式,并举行南京首家“亲职教育基地”授牌仪式,该活动由南京市、鼓楼区两级检察院及妇联领导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及家长代表到会参与。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翻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共同会签的《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联动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妇联双向移送案事件线索的重点范围,其中,检察机关向妇联移送的线索范围包括,在办案中发现的妇女儿童身心受伤、家庭困境等两类需要帮助的情况,联合妇联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保护工作。妇联向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范围包括,恶性家庭暴力案件;性侵案件;其他较为严重的人身伤害案件;情节严重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舆论不良影响的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涉嫌就业性别歧视、家庭暴力、贬低损害妇女儿童人格等事件;相关单位或部门怠于履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以及其他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其他需要启动联动保护工作机制等九类案事件,此举充分发挥妇联、检察院双方的职能优势,组成“维权天团”,共同合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实施细则》还明确了鼓楼区检察院、区妇联各自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对接本区域内妇女儿童权益侵害案事件线索搜集、案情调查、跟进服务、线索移送等具体工作。

鼓楼区妇联主席阙晶晶告诉记者,当区妇联发现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事件线索后,联络员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填写《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案事件线索移交单》,移交区检察院,同时报告上级妇联。而区检察院收到区妇联移交的案事件线索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反馈区妇联。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明也表示,对区妇联移交的案事件,已经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发出检察关注函或检察建议;对符合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不能、不敢或不便起诉至法院的,可以支持其起诉至法院。

会签仪式后,南京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共同为鼓楼区检察院、区妇联进行“南京市亲职教育基地”授牌仪式。作为亲职教育基地的首次活动,会议还邀请了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督导、南京理工大学王宇红教授主讲《亲子关系提升——语言的力量》;南京瑞德儿童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太阳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宋岩教授主讲《对孩子的性教育,你做对了吗?——家长如何做好孩子的性教育》。

通过授课,检察官就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进行探讨,在场的家长代表也纷纷向专家就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互动提问。鼓楼区检察院和区妇联还联合向家长代表赠送关于家庭教育及预防犯罪的书籍。为让更多家长能通过网络了解家庭教育,授课内容也将作为检察开放日的部分内容进行网络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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