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5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019年10月9日,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启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40余位中央和省两级政法机关省部级领导干部走上高校讲台。自2019年10月18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进行5场授课,数千名师生聆听讲座。
据介绍,每场讲座都专门预留互动时间,张军、孙谦均回答学生现场提出的有关中国法治的热点问题。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王庆耀提问张军检察长,“大连一个未成年人杀人的案件在网上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您有什么看法?能不能扩大学生代理案件的范围,或者说在全国更大的地域之内施行?”
“这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还不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杀人的刑事责任。案件披露后,老百姓都关心,当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也关心。”张军说,立法机关正在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接下来的审议中肯定会讨论到这个问题。
张军接着说,实践中,我们对未成年人违法涉嫌犯罪因为年龄不够而不追究的管理教育,现在制度建设上、执行上都还有不足。在这方面法律也在完善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由70多条修改变成130多条。最高检专门成立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专门做这方面的工作,既坚持教育、挽救、改造,也要依法严惩严重违法犯罪,既“宽容”也不“纵容”。
关于法律援助的提问,张军说,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公民代理制度,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司法机关希望更加规范。这项制度只能是越来越严格,而不应该越来越宽泛。义务代理,当事人接受,当然可以。制度的建设效果,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司法机关正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个界限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制度建设着意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