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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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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权益热线 电子劳动合同效力等同书面劳动合同 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专门金融服务 图片新闻 “共享用工”模式下究竟应当由谁支付工资 个人能否要求查询或公开自己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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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劳动合同效力等同书面劳动合同

■ 刘秋苏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早于2005年 4月1日就开始施行,但2008年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电子劳动合同属于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书面”劳动合同,通常理解为“纸质”劳动合同,而不是“电子”劳动合同。

人社部办公厅回函支持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电子劳动合同的签约需求。2020年3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中,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劳动合同管理电子化工作的请示》的答复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2.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从回函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人社部办公厅认可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法律效力上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对电子形式进行了规范,认为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什么是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电子合同等方式逐步兴起。那么,什么是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呢?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电子签名法第14条认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是该法的核心,它确立了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第13条认为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主要应用于金融、商务等领域,在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领域中则还处于摸索、认可、逐步接受的阶段。

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约必须有可靠电子签名才安全合法,所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电子签名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平台以电子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就双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自然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应认定该电子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合法。

电子签名法第4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但实务中采用电子邮件、传真、办公软件、微信、QQ、Word、Wps、PPT、Excel等方式签署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电子合同,因其容易伪造、篡改、拼接、剪辑、破坏、毁灭等特性,其法律效力很难得到仲裁委、法院的采信。

实操建议

随着社会科技日新月异发展,随着绿色环保深入人心,我们可以预见,电子化的趋势将愈发明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为电子劳动合同的发展“烧了一把火”。

当然,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下,为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出现,笔者有如下建议:

1.尽量签订书面的纸质版劳动合同

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和劳动法律角度来看,仍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采用书面纸质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并做好劳动合同的签收和保管工作,最大化防范因未订立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2.订立电子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律规定

通过国家认可的电子签名平台,电子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要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3.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前后留存证据

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后,保存好纸质版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电子劳动合同进一步确认,譬如电子邮件、内部办公系统、微信等。而电子证据的文字显然不如语音或者视频,因此在微信上可以要求劳动者语音回复同意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认可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后的效力等内容;也可在电子邮件等其他可发送语音的网络载体,要求劳动者通过语音认可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给电子劳动合同再加一层防火墙。

(作者系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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