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型设备公司上班已好几年,是公司的业务骨干,这段时间我正在为能不能拿到年终奖而犯愁。
不久前,一家更大更专业的公司向我投来橄榄枝,给的薪酬丰厚,发展空间也更大,但要求我在2020年1月初到岗。走吧,年终奖很可能泡汤,因为设备公司为“留人”而决定在次年第一季度末才发年终奖;不走吧,这么好的机会将从身边溜走。
请问,我跳槽后还能如愿拿到年终奖吗?
读者 李珍
李珍读者:
年终奖的发放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企业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以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年终奖等各类奖金是否发放、发放的条件以及发放标准等。
但是,如果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年终奖,或者企业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有年终奖,那么年终奖实际上就属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一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而不可以随心所欲。实践中,一些企业规定,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经离职的,就无权享受年终奖待遇。由于这种规定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侵犯,因此是无效的。
本案中,你在设备公司工作已经满了一个年度,因此即使跳槽了,只要该年度绩效考评合格,并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你们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年终奖,或者该公司后来确实向员工们发放了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那么你就有权享受。
如果设备公司以你已跳槽为由拒绝发给年终奖,那么这无疑属于克扣工资的性质,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兼职律师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