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王江平
□ 通讯员 武艳艳
1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李雪红“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向李雪红学习的活动。连日来,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李雪红捐献眼角膜的事迹牵动无数疆内外爱心人士的心。
“真心感谢李雪红法官,她虽然去世了,但把光明带给了我们。”11月8日,李雪红临终遗愿眼角膜捐献终于有了圆满结果,两位适合接受眼角膜移植的患者,经过严格筛选并在乌鲁木齐完成眼角膜移植手术。
眼角膜的主人叫李雪红,生前是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的女法官,因患胃癌医治无效离世,她捐献了一对眼角膜让两位受捐助者重获光明。
她把光明留在人间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最后我还想做一点有意义的事。”去世前,李雪红表达了四个心愿,“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交齐最后一季度的党费,不忘党和国家的培养;丧事从简,将骨灰撒入伴她生长的玛纳斯河,以另一种方式回馈生养自己的‘母亲’;身后穿着法官制服入葬,带着她热爱的事业,走向另一个世界;身故后捐献遗体与器官,帮助那些病危患者重获生命的希望。”
玛纳斯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马国栋告诉记者,李雪红从1992年入职以来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李雪红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最终成为一名审判员,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勉敬业,清廉如水。工作27年来,视办铁案为法官天职,主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经她主审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件改判,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
2018年5月,李雪红胃疼频繁加剧,日渐消瘦。在院领导几次催促下,她才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为胃癌晚期。
患病中的李雪红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女儿。“我愧对女儿,女儿2018年上高三,为了照顾我辍学了。”李雪红说,2018年11月女儿陪着她去了三亚疗养,那段时光让她感到幸福无比。
在医院,李雪红的四哥李学成告诉记者:“我妹妹很坚强,一直劝我们不要难过,其实她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特别理解。”
谈起为何要捐献器官?她话语非常朴实,就简单说了一句:“我是有着10年党龄的党员,这是我的义务。”
11月2日2时52分,因胃癌晚期医治无效,李雪红在家中去世。
同事眼中的工作狂
11月3日,天空阴沉。在玛纳斯县殡仪馆,法院的全体干部职工热泪盈眶,李雪红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
“患病以来,李雪红没有放下工作,一方面带病继续和同事一起商讨案件,努力工作。李雪红曾经在一年时间内一个人就办了近200件案子,劳动争议案件不好办,雪红一个人就拿下了。”追悼会上,与李雪红共事了14年的郑光辉失声痛哭。在同事眼里,她就是工作狂。
“勤办案,巧办案”是李雪红多年来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特点。2012年,李雪红审理原告支某等农民工诉一家保安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面对情绪激动的支某等12名原告,李雪红按照法定程序和既定调解方案,给当事人耐心而又详细地解释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李雪红不厌其烦地做工作,终于当事人被她的热情和执着感动,对李雪红说:“李法官,你就直接下判吧!不论什么结果,我们都接受。”
李雪红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批准的首批入额法官,还曾获“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巾帼建功立业岗位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
李雪红生病期间,生活异常艰辛。同事们多次要求为她捐款,均被其一口回绝。她不希望因一己之事,去叨扰他人,就连请假单上写的都是“事假”二字。
李雪红去世当日4时,在玛纳斯县人民医院急诊手术室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眼组织库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取下她的一对眼角膜组织,将其捐赠他人。
“我会带着她的角膜,替她好好看这个世界!”11月14日,来自哈密的米女士接受眼角膜移植后视力在逐渐恢复中,对于李雪红法官的善行她充满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