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徐旭 发自北京 近日,新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外公布。据北京市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杨仁全介绍,这是该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历经的最大一次修改。
新的《奖励办法》首次设立人物奖,加强人才激励。根据新规,今后,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区分奖种。其中,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是《奖励办法》颁布以来,首次设立的人物奖奖种,均以“中关村”命名。这也是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三者分别聚焦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人才,以增强科研工作者的获得感、责任感与使命感,突出科技奖励的人才价值导向。
新的《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项目也将面临撤销奖励、追缴奖金的处罚,并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记入科研诚信记录,按照规定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于组织奖励评审的工作人员,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奖励办法》将于8月18日起施行,2019年北京市科技奖励工作将按照新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