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9年8月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新女学周刊 行范 多元化拓展性别研究 多视角观察民族发展 汉语谚语中的性别偏见与文化反思 研究视窗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汉语谚语中的性别偏见与文化反思

语言使用者应提高敏感度,对歧视性表达提出异议,也可提议新词新表达。

· 阅读提示 ·

汉语中不乏关于女性的谚语,涉及女性言语行为、婚姻嫁娶、容颜举止等方方面面,其中一些反映了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可以说,它们是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在语言形式上的一种体现,是男性为中心社会的一种隐性霸权。语言除了具有增强性别歧视的作用外,还同时拥有变革性别歧视的力量。作为语言的使用者,我们应该提高语言表达敏感度,积极发声对抗让人不快的语言表达,努力改变这些表达背后的支配结构。

■ 徐微洁

谚语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结着民族文化信息的载体,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侧面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特征等。汉语中谚语的运用相当普遍,其中不乏关于女性的谚语,这些谚语涉及女性言语行为、婚姻嫁娶、容颜举止等方方面面,反映了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可以说,它们是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在语言形式上的一种体现,是男性为中心社会的一种隐性霸权。

言语行为中的性别偏见

说到妇女的言语行为,我们可能会马上联想到诸如“长舌妇”“饶舌”“多嘴多舌”等词语。另外,汉语形容一个人啰嗦,会说他(或她)“婆婆妈妈”。确实“男儿实干”“女子多言”似乎是存在于多种文化中的、不言自明的“公理”。如,“妇女们嘴长,男人们手长”“三个女人抵一潮鸭”“两个婆娘一面锣,三个婆娘一台戏”。

男权社会一方面轻视、贬低女性的言行,另一方面又对女性的言行举止提出了一系列苛刻的要求。包括规范的语言、温文尔雅的措辞、礼貌谦恭的态度等。如,“女儿家言不露齿,外不露面”等。女子训诫书《女论语》就对女子的言行规范、道德准则提出了要求:“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那么,为何女性需要比男性礼貌谦恭,需要规范自身言行呢?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因为是女人,所以使用礼貌的说话方式”。但是,这种基于性别二元论式的观点显然存在问题。女人之所以谦恭有礼,其实不过是男权社会强加给女性的一种“常识”或者说“社会规范”,是女性在“女性的礼貌谈吐是好的”“女性天生比男性礼貌”这种奉承下半强制性被迫同化的结果,是女性后天习得建构的,而并非与生俱来的。规范女性的言行,对女性提出各种要求,其实反映了男性中心的价值观,且反映了这种价值观如何被直接或间接地强加给女性们的事实。

女性容貌外表规范中的性别偏见

社会设置了“男人气概”“女人味”的框框,不在框框里面的人被视为“超脱”规范者,是“另类”,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社会制裁。理想的女性形象是依据男性中心的思考建构的性别意识形态,通过努力让女性自觉、主动遵守这种制约,而巧妙地维持既有的性别系统,这其实就是一种“隐性霸权”。

在男权社会里,女性为了获取较为体面的社会地位,特别注重在容貌、衣着、仪态等方面修饰自己。社会上历来对女性的相貌也有着更多的要求。社会要求女子性情温柔、容貌美丽、注重打扮、贤淑可人。这些思想在谚语中都有所体现。

汉语中的“郎才女貌”“才子配佳人”“男人以财为貌,女人以貌为财”“男当家,女插花”等话语貌似中性,实则暗含偏见。好像女性值得一提的就是相貌,除此以外,无一是处。汉语谚语中甚至还有“女人额头高,杀夫不用刀;男人额头高,必定逞英豪”等迷信说法。

这些谚语表明姣好的容貌和良好的举止对女性的重要性。以上谚语也带有贬低女性的文化语义,认为女性就像“花瓶”,他们只是作为一种装饰品而存在,并点缀着男性的生活。男人是事业型、主动地位,有着积极意义;而女性是色相型、被动地位,常带有消极意义。

美丽的女性,能让人赏心悦目,所谓“秀色可餐”。古人也认为“食色乃人之天性”。但是,人们也认为漂亮的女性是灾祸之源,是不祥之人。“红颜祸水”,就是极富代表性的一句谚语。女性轻则克夫败家,重则祸国殃民,“妇女守寡,还背克夫名”。在古代,昏君亡国,无辜的女人却作了替罪羊,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受到世人的唾骂。此类谚语比比皆是,“美色从来是祸胎”“哲夫成城,哲妇倾城”“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正因为女性之美可以倾国倾城、祸国殃民,所以要提防。要“警惕毒蛇装美女,提防乌鸦装金鸡”。

婚姻嫁娶民俗中的性别偏见

在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卑微与低贱在“夫为妻纲”的规范下愈益强化。婚姻嫁娶方面的不少谚语反映了中国封建意识残余,比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木大做栋梁,女大做填房”等。古时一般认为娶媳不忙,嫁女宜速,如“闺女养到十七八,不是填房是贫家”“女大不中留,留下结冤仇”。

此外,传统观点认为妇女再嫁不好,应从一而终,女性再婚,颇遭非议。如“好马不配双鞍,好女不嫁二夫”“再刷无好布,再嫁无好妇”。但是,社会对男性却是另一套标准,男性再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封建文人甚至鼓吹“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

封建桎梏下的旧时女性既卑微又软弱,一旦出嫁,丈夫就是她的新主人,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管是否愿意都得“嫁猪从猪,嫁狗从狗”。封建社会的女性没有独立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关爱。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人骑来任人打”“打老婆、骂老婆、手内无钱卖老婆”。老婆是丈夫的私有财产,打骂随丈夫高兴,没钱用了,还可以卖老婆,古代的“典妻”悲剧就是这种丑陋思想的具体表现。

可以说,谚语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性别偏见和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反映了性别的权力关系。性别意识形态的力量之强大超乎我们的想象,即便是在表面上男女平权被广为认同的现代,语言使用者仍旧受到谚语所反映“旧有价值观”和“社会常识”的影响与左右。

语言与性别偏见再反思

语言表达与特定的价值观相连,行使着排除其他价值观的强制力量,并非某一个表达直接成为歧视行为,而是众多“歧视表达”建构了让女性遵从常识和社会规范的“性别意识形态”。也许有些人认为语言只是单纯地映现实,即便改变语言也无法改变歧视的现状。但是,语言除了具有增强性别歧视的作用外,还同时拥有变革性别歧视的力量。即,语言掺杂着各种性别歧视,但消除语言歧视的也是我们的语言行为。因此,我们有必要抛开语言是与偏见和歧视无关的传情达意的工具这种语言观,而接受语言是掺杂性别歧视性观点之物这个事实。即便要守护表达的自由,也要创造不歧视他人的语言,这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语言行为。

作为语言的使用者,我们应该提高对语言表达的敏感度,重新审视“歧视性表达只是单纯反映了社会”“拘泥于语言表达是愚蠢的”“语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等语言与性别相关的“常识”。公众可以制定相关的语言使用指导方针、对歧视性表达提出异议,也可以提议新词新表达。而个人不应不加质疑全盘接受媒体的表达,而应积极发声对抗让人不快的语言表达,努力改变这些表达背后的性别歧视意识形态,甚至改革社会的支配结构。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