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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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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性骚扰

日本通过《女性活跃与管制骚扰法》

■ 王欢

以加强职场骚扰对策为核心内容的《女性活跃与管制骚扰法》5月29日在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通过,正式成为法律。该法明文规定不得进行职权骚扰、性骚扰及与怀孕分娩相关的孕产骚扰。法律给出了职权骚扰的认定条件,并首次通过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完善咨询机制等防范措施。不过,该法并不包含伴有惩罚规则的禁止规定,能否确保实效性成为课题。

据日本共同社5月30日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局接到的职权骚扰相关咨询数不断增加,问题趋于严重,因此决定通过法律进行管制。此次对《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育儿及护理休业法》等5部法律一并做了修改。作为上述三种骚扰行为的对策,规定政府、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有责任和义务注意其他劳动者的言行,禁止用人单位对就受害情况咨询的劳动者采取解雇等对其不利的做法。

职权骚扰的三个认定条件为:1.以优越的关系为背景;2.作出超过业务上需要及适当范围的言行;3.损害工作环境。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防范措施。关于完善咨询机制等具体内容及相应案例等,今后将在劳动政策审议会(厚生劳动相的咨询机构)上讨论并制定指针。

对于性骚扰将加强对策。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本单位员工在客户企业等外部实施性骚扰时,若被受害者一方的用人单位要求确认事实等,有义务努力配合。对于客户进行的骚扰和针对求职学生的性骚扰等也将通过指针研究对策。

在女性活跃方面,法律将此前仅限于员工301人以上大企业的女员工录用和晋升等数值目标设定义务扩大至员工人数为101~300人的中小企业。

制定职权骚扰对策的义务最快从2020年4月起在大企业开始,预计中小企业在同一时期也有努力义务并在启动后2年内义务化。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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