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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界报道 江西“法律明白人”培养,妇联作用凸显 做足“联”字文章 匠心传艺的“香包奶奶” 广东省河源市妇联对家暴事件“零容忍” “十三五”期间山东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果 惠英红:一树繁花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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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妇联对家暴事件“零容忍”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林志文/袁丽丽 发自河源 5月30日,有市民向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公安分局新宝派出所报警,称市区比华利小区一名7岁女童疑遭家暴,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治疗。市妇联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督促源城区妇联调查此事。河源市妇联表示,要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事件“零容忍”。

记者从河源市妇联了解到,该校一名学生小仪(化名)疑遭受母亲家暴,已在河源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30日下午,市妇联、源城区妇联会同街道、社区妇联共同介入,到医院慰问探望疑被家暴的小仪,向其亲属了解事情经过,并对小仪的母亲进行了教育。另外,在市妇联的安排下,广东省妇女维权信息服务站河源站已派出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等人员,为小仪及其家人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为了遏制家庭暴力,市妇联呼吁:广大妇女儿童遭遇家庭暴力时,应立即逃离,保护自己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马上拨打110报警;如果已经受到伤害要及时就医,并把受伤情况告知医生,记录在诊疗报告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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