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42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第四章任前事项报告;第五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第六章专项检查;第七章离任检查; 第八章问题核查;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