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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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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

家事案件审判要注重妇联组织意见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近日在湖北省妇联调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时表示,湖北省高院将在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加大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加强与省妇联的合作。

据悉,湖北省高院将在以下方面加强与省妇联合作:一是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包括议事协商机制、信息沟通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妇联组织深度参与法院工作的渠道。二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元,既有婚姻家庭纠纷,也有邻里纠纷,要按照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要求,在诉前充分发挥妇联及其牵头建立的118个“家调委”的作用, 通过非诉讼的方式,繁简分流,节约司法成本和止争息诉。三是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在家事案件的审判中,注重倾听和吸收妇联组织的意见建议,保障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妇联可积极介入,形成组织意见。法院将认真结合具体案情释法说理。四是加大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要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既要增强法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又要在广大群众特别是家庭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用好典型案例,通过严刑峻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天,湖北省妇联和湖北省高院还就加大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力度、提高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审查效率和签发力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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