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江西省检察院日前举行主题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2018年江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并首次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8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1239人,起诉1481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82人,不批准逮捕616人;起诉1323人,不起诉444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黎莉介绍,江西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增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较快且被害人低龄化现象明显。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较去年分别增加136人和70人,同比上升12.33%和4.96%。其中,批准逮捕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353人,起诉328人,同比分别上升47.7%和30.2%。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批捕、起诉人数分别为264人、257人,占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批捕、起诉总人数的74.8%和78.4%。此外,还呈现出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涉及罪名比较集中、犯罪主体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为主、案件判决以较轻刑罚为主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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