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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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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两会特刊·女界 适当减轻受害方对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 均衡保护女职工健康权和就业权 辅助生殖技术应明确法律边界 2018版《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编辑完成 鼓励女性弹性就业创立居家办公试点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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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英建议

鼓励女性弹性就业创立居家办公试点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徐旭

“要拓宽女性就业渠道,为女性求职者在职场中提供更多的机会,特别是改善育龄知识女性的就业环境,让她们有更多适合的机会就业、更好的方式就业。”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张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监测数据表明,到2017年末,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女性就业群体是社会就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企业在招聘女员工时谨小慎微,甚至将女员工一段时期内不得结婚、生子作为入职的必备条件。今年2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针对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做出明确指令,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

张英委员表示,就业性别歧视固然是种不合理、不合规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往往能透露企业和单位用人背后的现实和难处。要让女性公平就业,就要破解企业不敢用女性的顾虑,就要正视女性在社会及家庭中承担的双重职责。

针对女性如何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问题?张英委员认为,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各类新型服务业、新岗位不断涌现,应从拓宽女性就业渠道,为女性求职者在职场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入手,改善育龄知识女性就业环境,让她们有更多适合的机会就业和更好的方式就业。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国家,超过40%的大公司采用了“弹性工作制”,在我国有些公司也在试点“弹性工作制”。但目前,灵活就业中“居家办公”、弹性工作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也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及法规保障,企业在推行的过程中也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

张英委员建议,鼓励企业拿出合适的岗位提供给女性从事弹性工作。政府可鼓励对处于哺乳期2~3年的女性员工建立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度,可与0~3岁婴幼儿照护政策衔接。

张英委员认为,这样对于企业而言,也能有效降低员工的流失率并压缩用人成本。对于女性而言,弹性工作制度能帮助她们找到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方法,使她们既能获取有报酬的工作和舒适的办公场所,又能照料家庭和子女。对城市发展而言,推进“弹性工作制”能有效缓解一线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防止人口过度集聚,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随着“互联网+”“智能+”的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越来越多,远程办公条件逐步可行,就业形式多元化发展。张英委员建议,鼓励创立女性居家办公试点,探索出“智能+”女性就业的新模式。鼓励软件开发、电商、咨询业等高科技、服务性行业设立居家办公先行试点。相关部门开展试点示范,鼓励试点单位研究开发出更多适合特殊时期女性的居家办公岗位目录,研究出台鼓励居家办公的优惠措施。对于实践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研究出台适合女性居家办公的配套制度及法规。”张英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居家办公者空间的软硬件、网络和服务的相关标准,鼓励企业针对居家办公的需要,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应对企业通过居家办公所带来的节能减排成效予以鼓励。同时,为居家办公带来的劳动保护、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联合出台专门的政策指南。探索设计出相应用工形式的配套制度,建立居家办公的工伤保险制度,这样才能保障全社会女性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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