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永钦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这张只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情况的证明,有着和裁判文书同等的证明效力。
家住准格尔旗的杨女士表示,自己于2001年离婚,随后的生活中,房产交易、按揭贷款等诸多事宜都需要离婚证明,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不仅页数多,还含有大量个人隐私,如感情如何破裂、财产如何分配、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每次拿出来给别人看,感觉又在揭伤疤,非常尴尬。
如今,随着离婚证明书的推出,这个尴尬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前者为民政局出具离婚证予以证明,后者由法院出具离婚裁判文书予以确定。经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事后办理再婚、就业、财产登记等事务时,会被要求出具离婚裁判文书,但文书中包含大量当事人的隐私,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是裁判文书的“精华版”“浓缩版”,有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
离婚证明书是准格尔旗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之举,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感受,体现了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也彰显了司法温度。